五月初,老公告訴我,他申請要爬Half Dome的准許證出來了,他盡他所能,共申請了十四個不同的日子〈真是服了他,不知道是用什麼方法,可以讓他登記到這麼多的日期,因為那是有限制的。〉當接到公園處的通知日期時,我簡直是笑不出來,因為是先生的生日那天。真不可思議,去年核准的日期,剛好是兒子的生日,怎麼這麼巧!
老公已經知道,這次他們該準備什麼東西。去年一沒爬成功,回到家後,馬上去買了一雙登山鞋。下個月初,他也要幫兒子買一雙。雖然有一次的經驗了,但我還是不喜歡他們再去爬,因為我想到去年他們剛走回來時那情景,還是覺得很可怕、很危險。
希望那時我們剛好要搬家,讓我們去不成,而且老公也不會因此而懊惱,因為是他的〝工作〞造成的。哈!哈!哈!這是一個又好、又賊的想法吧!
我還告訴老公,假如他們真的有再去爬Half Dome的話,我不要再去做SPA,我只想整天待在入口處那裏,等他們下來,載他們回旅館休息就好。因為我實在是不忍心,再看到這種〝天堂與地獄〞的對照了。
昨天我去幫兒子買步鞋,本來也想買登山鞋給他,〈矛盾對吧?又不想他們去,卻又要幫他們準備東西。〉還好剛好沒有兒子的尺寸。因為事後我跟老公講,他說那個牌子不好,他這次出差回來後,會帶兒子去買一雙跟他的一樣。
在鞋店時,跟那賣鞋的男店員閒聊了一下,才知道他兩年前十八歲時,也去爬了Half Dome。那也是他的第二次,才爬上最頂端,而且他直說夠了!夠了!太累了!
我心裡也想:夠了!夠了!我擔心太多也沒用,就讓他們能夠如願以償。就像這男售貨員一樣,爬第一次時,就覺得很辛苦,但還是再去爬一次,終於成功。而且在他說太累了之後,還說:不過,這是值得的,因為上面實在是太漂亮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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