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前我的家裏是不過聖誕節的,但結婚後因為先生的關係,所以我必須參與他們的節日。這也就是說今年的聖誕節也是我結婚的第20週年,這是意義重大之一。另外,在聖誕節前夕,我先生跟我提議說:我有那麼多時間上網,那為何不設個部落格呢? 因此,ta-ta 聖誕節當天,我的部落格就成立了〈其實,我自己早就有這個想法,只是沒有積極去實現。〉。
想到這裏,才覺得真是不可思議〈而且每搬到一個新地方,當然要順便到附近的城市或國家玩〉。因為在我原有的少女計劃裏,並沒有要〝流浪〞到這麼多不同的城市去住。這幾年來看到、參與各地不同的人種、文化及風俗,讓我體會到這世界的有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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